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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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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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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环穗审〔2026〕113号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你公司报批的跨省转移申请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5.5吨HW31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物代码:900-052-31)转至贵州麒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许可转移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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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