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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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环函〔2026〕156号
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调整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的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非重大变更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等材料,我局同意你公司将《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编号:440124010114)中“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核准经营规模由4900吨/年调整至5900吨/年,“HW09类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核准经营规模由700吨/年调整至1500吨/年,“HW12类染料、涂料废物”核准经营规模由1000吨/年调整至1500吨/年,“HW22类含铜废物”核准经营规模由2000吨/年调整至500吨/年,“HW31类含铅废物”核准经营规模由3500吨/年调整至1000吨/年,“HW49类其他废物”核准经营规模由2500吨/年调整至4000吨/年,“HW50类废催化剂”核准经营规模由100吨/年调整至300吨/年,取消HW17类表面处理废物、HW22类含铜废物“仅限污泥”的限制。其他内容不变。
二、你公司应加强废物收集规划,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