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集装箱仓码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 告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集装箱仓码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张兵等8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78至283号、404号、554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9日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78号,张兵,3566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79号,邹智勇,3147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80号,李进杰,1904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81号,冯彬,7382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82号,王滔,4152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283号,赖国权,4389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404号,杨光明,8392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6〕554号,陈忠彬,88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