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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法明确:中职与普高学籍可互转!

2026/02/05 1.3w 阅读 239 点赞

1月30日,广州市人大官网正式发布《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当前职业学校学生面临的

升学路径单一、普职分流固化

职业探索不足等问题

《条例》作出了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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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资料图



中职与普高实行学籍互转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职业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不同禀赋、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路径。


《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贯通培养,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培养机制。


此外,《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推动职普融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具体工作指引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事实上,广州已在实践学籍互转。目前,5所区属中职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试点的重要内容即为推进普高与中职在校内进行学籍互转。


据了解,广州综合高中实施学籍转换的时间节点为第一学年结束时,当综合高中班有学位剩余时,同校符合条件的中职生才能转入。选择就读中职教育的学生,登记注册中职学籍并撤销综合高中学籍,学习公共基础课程以及相应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可选择参加“3+证书”考试升学。


中考成绩达到普高录取分数线的中职生可申请择优转入本校综合高中班,获得普高学籍,学习普高课程,可参加夏季高考升学。




职校生和普校生

在考公等方面机会平等


广州作为华南地区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城市,产业基础雄厚,拥有41个工业大类中的35个。与此同时,广州职业教育资源丰厚,在穗职业学校在校生近90万人,办学体量在全国各大城市排名第二,约占全省职业教育在校生的1/3。


广州职业教育正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有必要通过立法破解发展瓶颈,总结巩固改革创新经验,推动广州市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条例》第三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在就业创业中可能面临的歧视、资源短缺、发展路径不明等问题,《条例》作出专门规定。


第十一条明确: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获得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