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
民生类-民生类-医保

关于医疗救助对象办理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的公告

2026/02/27 1.2w 阅读 399 点赞

我市全体医疗救助对象:

  为切实保障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费用救助待遇及时、精准落实,现就办理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事宜公告如下:

  凡2025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医疗救助对象所发生的符合我市医疗救助及补充救助政策规定、因各类原因未能实现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含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普通住院等费用),和基本医保个人参保费用,请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前往我市任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报销。各街镇需积极做好手工零星报销的业务受理、审核等工作。

  涉及补充救助待遇手工零星报销单据截止收件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请相关救助对象在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