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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广州市汇材再生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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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汇材再生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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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汇材再生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环(海)法罚〔2026〕2号)缴款义务,我局依法作出穗环(海)催告〔2026〕1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但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穗环(海)催告〔2026〕1号).pdf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