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州市美丽河湖现代化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现对珠江前航道城央综合观测站站房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开展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隋女士 联系电话:020-85559951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美丽河湖现代化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珠江前航道城央综合观测站站房建设监理服务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四、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海心沙岛建设建筑面积约 205㎡城央综合观测站站房,集水质监测、科教宣传、公众开放、景观功能于一体。现采购该站房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概况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noticeGd?type=notice&id=cb171a46-8a4a-4d0d-a04c-f924a2c0a55f&channel=fca71be5-fc0c-45db-96af-f513e9abda9d¬iceType=001016&openTenderCode=202609-184098-0373&channelName=%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85%AC%E5%91%8A&path=%2FnoticeInformationGd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70000 元,报价超过上限的响应无效。
2. 项目属性:服务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本项目允许指定内容专业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主要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对站房建设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开展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参建各方协调,落实安全生产法定监理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1.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组织监理例会、专题会议,配合采购人各类专项检查、履约验收。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核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处置。
3.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资质,查验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开展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禁止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4. 开展现场巡视、旁站监理;做好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审核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按权限签发开工、停工、复工令。
5. 开展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审查竣工申请,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竣工验收,审核竣工结算,配合结算终审。
6. 编制整理全套监理归档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档案归集,完成项目档案移交采购人。
7. 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监理工作。
注:详细技术、人员、考核、保密、知识产权等全部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响应,仅对部分内容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经费分四期支付,采购人在满足付款条件并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1. 第一期: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 30%;
2. 第二期:站房主体设计完成,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 25%;
3. 第三期:站房主体建设完成,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 15%;
4. 第四期:项目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结算评审确认剩余价款,累计付至结算审定总价 100%。
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付款时间为财政支付申请提交时间,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时间不计入采购人履约期限;因财政拨款延迟、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不可抗力等造成收款延误,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4. 特定资质要求:须持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5.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团队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安全监理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1 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 名、监理员 1 名、资料员 1 名;须提供人员证书、;主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2026年10月22日至 2026年10月28日 18:00 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文件 1 份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电子版邮件报送)
1.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
2.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 对接联系工作人员的单位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4. 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5. 项目技术服务方案(监理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整体理解与重难点分析(于服务方案中设专章或单独提供),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用户评价材料、人员配置清单、人员职称证书、配置人员报名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等)。
6. 项目报价文件(含税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附报价一览表。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邮件发送至:fuwukubaogao@163.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6楼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监测站(隋女士,020-85559951)。邮件、纸质材料任一逾期送达,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有关时间、内容调整以补充、澄清公告为准。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采购人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名单位组织综合比选评审,择优确定服务单位。采购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 1 个工作日。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含修改、补充澄清公告)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
十、其他事项
1.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应自行研读全部公告及附件采购需求,如有疑问可邮件咨询。
2. 报名单位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参选资格。
3. 项目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承担项目保密义务,保密期限长期;项目实行监理百分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监理费用扣罚、合同终止挂钩,具体规则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4. 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所有人工、管理、税金、现场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内,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总价不作调整。
附件:
1.广州市美丽河湖现代化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珠江前航道城央综合观测站站房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需求.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