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英辅语言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2026/01/03 2.0w 阅读 132 点赞

  穗教函〔2025〕66号

广州英辅语言培训中心:

  你中心《终止办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中心(许可证:教民144010170000010号)自即日起终止办学,请你中心妥善处理好终止办学后的相关遗留工作。

  你中心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我局,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联系人:审批管理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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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