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广州地区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地区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2020〕9号)等规定,经审核,现予以公布实施《广州地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一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州地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一批).PDF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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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广州地区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地区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2020〕9号)等规定,经审核,现予以公布实施《广州地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一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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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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