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实施“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6/02/02 5.9k 阅读 487 点赞 查看原文 广州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要求,经省医保局批准,我市自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实施“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该项目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价格项目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29日 附件 “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价格项目表财务分类项目代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三级(元)二级(元)一级(元)E013402000010000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通过口服、注射植入放射性核素,达到治疗恶性肿瘤和其他疾病的目的。所定价格涵盖治疗计划制定、放射性药品的标记与分装、注射或口服给药、防护器材使用、放射性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次指60毫居及以下。670603536E443402000010001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大剂量核素药物(加收)次超过60毫居加收100%,超过100毫居加收2次100%,限加收2次。670603536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